【校園喋血案】國三生割頸案,教育體系危機:法律、學校、家庭、社會安全面臨的嚴重考驗

【校園喋血案】國三生割頸案,教育體系危機:法律、學校、家庭、社會安全面臨的嚴重考驗

學生攻擊事件與教師自保

國三生割喉案的前幾天,台東傳出高大魁梧的「小六生」不滿老師調查霸凌,情緒失控「拿椅子」砸傷老師,導致老師腦震盪。

施暴學生經常霸凌學生,家長平常就「放任小孩不管」,受害的學生家長為保護孩子身心發展,皆「選擇原諒」。豈料,被「列管輔導」之後行為不但未改善,還攻擊老師。

慶幸這位台東老師「沒有反擊」,如果老師「反擊」,在這尊師重道蕩然無存、動輒得咎的年代,可能會被判「不當管教」「不正當行為」「情緒控管不佳」,被兒少法開罰並公布姓名,甚至被列為「不適任教師」,輕則懲處,重則可能解聘。

「桃園女老師遭施暴!家長不管教,恐怖高中生仍到校『全班活在暴力陰影下』」各種態樣的「學生攻擊事件」大增,教學現場卻只能束手無策。

當法律保護孩子到最後,老師變成「無法自保」!

如果老師無法自保,又該如何保護其他的學生?

教育體系的漏洞與法律限制

根據「學生輔導法」第六條,應視學生身心狀況提供「三級輔導」,一級二級由班級、學務處、輔導室管理及輔導,若學生依舊行為偏差,有重大違規,應配合其特殊需求,結合心理治療、社會工作(社工)、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。

法律是這樣訂,但是,教學現場遇到的情形是,家長明知自家孩子「傷人無數」,校安通報「每一種」都被通報過(暴力、性騷擾等),同一時間,學生背後還有兒少保社工、家暴社工、性騷社工照顧,外加導師、處室、專輔老師照顧,「一位學生」需要「這麼龐大」的社會資源來照顧「他一個人」,但是,家長仍認定自家孩子「在家很乖」「都是同學招惹他」。

老師用盡心力,找法規、找精神科醫生、召開會議,等到醫師排定行程進來學校開會,一學期已經「過一半」。等到會議開完,經精神科醫師診斷後做成「會議結果」,請家長「帶孩子就醫」,整學期「都快過完」。

接下來,家長「不願意」帶孩子就醫,該怎麼辦?

「學生輔導法」第六條只有寫「結合心理治療、社會工作、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」但沒說萬一家長全部「不認同、不配合、不認帳」,不在乎其他學生安危時,家長有無缺失?有無罰責?

家庭教育失能與社會安全危機

就算導師願意「撩落去」,親自帶學生就醫,精神科醫生診斷出學生有思覺失調、暴力傾向、嚴重注意力不集中合併衝動、情緒極度不穩,甚至性衝動,藥包領回家,家長說吃藥會有「副作用」,一顆都不給孩子吃,怎麼辦?

沒怎麼辦,就是老師與學校、社工一學期的努力「全部歸零」。

這樣的學生升上國中,能期待(妄想)他變得「更正常」「更循規蹈矩」?

有沒有這種家庭?相信讀者一定明白。

這樣的孩子未來會如何,幾乎已可預見。

這樣的孩子上國中後,有極高的比例是「記過」,但是,大過小過不斷,一樣可以升學,不痛不癢。

「家庭教育」失敗,能怎麼救?

在沒有其他學生受傷或死亡前,可能就是這樣。

現行的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」不僅讓老師難有合理的管教權,面對有暴力傾向、精神異常的學生或家長時,老師往往得承擔「不可預期」的人身安全風險,請問誰來保護老師?

對於非行少年(觸犯刑罰)、曝險少年(行為偏差,但尚未觸法)的學生,老師都泥菩薩過江,自身難保,該如何保護其他學生的安全?

教學現場面臨挑戰與訴訟風險

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」一修再修,一味強調保障學生的人權,卻不斷的節制與壓縮教師對學生的管教權。

目前的教育環境,教師以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」管教學生,學生及家長動輒以「刑法、民法」告老師,教師管教事件常常衍生訴訟威脅,折磨教師身心,一旦教師管教學生被認定違法及不當,遭到嚴重懲處,更讓教師心生恐懼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即便法律審理到最後還老師公道,但那已經是三、五年以後的事了,老師的名譽、身心健康如何恢復?

最近高中教官協助警方逮捕涉毒學生,雖然成功協助警方破獲毒品案件,隨後遭「記過兩次」,引起譁然。

教育部長親上火線說明,學校應防止學生違法,應「輔導、輔導、再輔導」,綜合以上一切的總總,讓教師更加明白,政府及法律規定與學校現況嚴重脫節,老師只能謙卑、謙卑、再謙卑(心寒)。

教育現場負載過多,現有法律執行力不足

目前,教育現場已經負荷過多責任。

「導師兼行政,龐大的工作業務量,壓縮照顧學生的時間,更壓縮教學品質。」這老早就不是新聞,卻年年如此。導師要身兼組長或主任,花很多時間做與「教學無關」的業務,龐大的工作量造成教師身心俱疲,大家不是希望老師「好好輔導學生」嗎?

教唆國三生割喉案後,政府說要「修法」,我想的是「學生輔導辦法」早已經存在,但是,有哪一間學校的「專任輔導教師」符合此法的編制人數?

依照「學生輔導辦法」第10條規定,國小24班以下的學校,設置一位「專任輔導教師」,但是,小校普遍「什麼都沒有」!

超過25班,規定設置「兩位」專輔教師,現況是「有一位」專輔老師就要「謝天謝地」了!

割喉案後,開啟修法的契機,但是不是先「依法辦理」,確實執行「學生輔導辦法」第10條的規定,讓學校有充足的人力資源,不然連「專輔教師」都沒有,如何「好好輔導學生」?

此外「學生輔導辦法」第21條明定「學生家長、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,應發揮親職之教育功能,相對承擔輔導責任,配合學校參與學生輔導相關活動,提供學校必要之協助。」

不要說配合,很多家庭早已「失能」,家長「失蹤」,法條雖設想周全,但是,家長不履行,不理你,你咬他嗎?

社會安全警訊:青少年犯罪激增

出了這麼嚴重的事情,檢方對乾妹依法責付監護人帶回管教,回家吃晚餐,結果乾妹上網嗆網友,乾哥在法院外比YA打卡拍照……

案發後學校門口8+9持續叫囂,引發師生恐慌,八男自稱在吃早餐,因為無犯案,只能勸導。

當社會大眾罵學校教育失敗,但是,維安工作要靠警察,沒發生任何犯罪前,學校就是輔導、輔導、再輔導。

據聯合報彙整警政數據發現「青少年犯罪人口率激增47%」,近8年間(2014-2021)青少年人口銳減81萬,少子化學生越來越少,少到變成「珍稀動物」,「犯罪率」卻節節攀升,且「反覆觸法」?

修法彌補迫在眉睫,但是,家庭教育提早放棄,宣告失敗,導致輔導「越扶越倒」,政府相關部門要不要正視家長管教責任,還是只發錢「催生」,生而不養也可以,以後再讓社會付出更高的代價?

圖片數據引用自聯合報中途少年問題篇(原文下方連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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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教學魔法教師 林晉如

我是林晉如老師,對教學充滿熱情,熱愛閱讀與藝術。喜歡創意過生活,分享妙點子。

希望能與同好激起火花,共創利他互好的學習環境。

為學生好,也就是為臺灣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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